《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進入國家標準委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
來源:尖兵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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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博特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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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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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全國航空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托,由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起草......
日前,國家標準委下達了 《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等55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和5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外文版計劃。
《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歸口,全國航空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托,由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起草。
據了解,本標準規定了民用無人機的運行安全要求、整機安全要求、使用說明書要求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小型無人機。本標準中民用無人機產品的基本要求主要對無人機的標志、標識、產品合格證進行了規定;運行安全要求主要從對運行過程中遇到的風險進行限制的角度,規定了空域保持要求、身份識別要求、地理圍欄要求、感知與避讓要求、應急處置要求等;整機安全要求和各分系統安全要求,主要從微型無人機、輕型無人機、小型無人機三類,對無人機的空機重量、最大起飛重量、最大平飛速度、最大飛行高度、沖擊振動、突出物、銳邊、防碰擦、防燃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整機安全中的無線電抗干擾要求提出了無人機無線電發射功率、頻段、頻率應滿足國家規定的要求,不影響現有國家的通信安全,也不對操作者、附近相關人員造成電磁輻射傷害;整機安全中的使用說明書要求中規定必須要將無人機產品涉及安全相關的內容寫進使用說明書中,使操作者了解該型號民用無人機產品的必要功能、性能、使用方法及應急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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